智慧保 · 一年前2230 人看過
要說養(yǎng)育一個孩子哪方面是最花錢的,教育肯定占有一席之位,特別是高等教育,面對如此“內(nèi)卷”的教育環(huán)境,或許有些家長會為此擔憂。恒安標準筑夢未來作為近期比較熱門的一款教育金,孩子12歲前都可以買,期繳最低保費1萬,可以滿足孩子在高等教育階段的經(jīng)濟需求,因此受到不少家長青睞。下面一起看看恒安標準筑夢未來大學教育金年金保險保障是怎樣的?靠不靠譜?
一、恒安標準筑夢未來大學教育金年金保險保障是怎樣的
恒安標準筑夢未來是一款年金保險,同時是教育年金保險,主要面向0-12歲的青少年,保至22歲,從18歲開始滿足條件即可領取保險金,可以作為少兒的教育金儲備。這款產(chǎn)品提供了生存保險金、滿期保險金、身故保險金、永久完全殘疾保險金的保障,具體內(nèi)容如下:
1、生存保險金:若被保險人生存至18、19、20和21周歲后的首個保險合同生效日對應日,且未發(fā)生本產(chǎn)品條款約定的永久完全殘疾,則保險公司可給付基本保額。
2、身故保險金:按身故時已交保費扣除累計已產(chǎn)生的生存金后的余額和身故時的現(xiàn)金價值兩者較大者給付,保險合同終止。
3、永久全殘保險金:若被保險人經(jīng)診斷或鑒定符合保險合同約定的永久完全殘疾條件的,按全殘時已交保費扣除累計已產(chǎn)生的生存金后的余額和全殘時的現(xiàn)金價值兩者較大者給付,保險合同終止。
4、滿期保險金:若被保險人生存至保障期滿,保障期間未發(fā)生永久完全殘疾,則保險公司可按照以下標準給付滿期保險金: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生效日時的周歲年齡0周歲-2周歲,給付150%*已交保費;3周歲-5周歲,給付130%*已交保費;6周歲-8周歲,給付110%*已交保費;9周歲-12周歲,給付100%*已交保費。
注:*表示乘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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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恒安標準筑夢未來大學教育金年金保險能買嗎
想知道恒安標準筑夢未來大學教育金年金保險能不能買,除了產(chǎn)品本身之外,還要了解承保公司的實力強不強。此款保險產(chǎn)品的承保公司為恒安標準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慧擇保險經(jīng)紀有限公司提供保險銷售服務。恒安標準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成立,總部設在天津。股東雙方為天津市泰達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和英國安本集團。截至2021年底,公司注冊資本已逾40.46億元人民幣,雙方股東各出資50%。
公司成立十八年來,已設立天津、青島、北京、山東、江蘇、遼寧、四川、河南、廣東、大連10家分公司,下轄70余家銷售機構(gòu)。作為一家合資壽險公司,恒安標準人壽一直秉承以客戶為中心立足市場,建立涵蓋客戶全生命周期的保險產(chǎn)品體系,滿足客戶在風險保障和養(yǎng)老等多方面的需求。
在償付能力方面,根據(jù)恒安標準人壽的官網(wǎng)顯示,2021年第4季度的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是235%,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是235%。另外,2021年第4季度的風險綜合評級A級,這是該公司總計第二十五次獲評分類監(jiān)管A類評價,也是自2016年2季度以來,償二代體系下第二十一次獲評風險綜合評級A類評價??梢姾惆矘藴嗜藟圻\營狀況良好,未來發(fā)展可期,值得客戶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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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保恒安標準筑夢未來大學教育金年金保險時要注意什么
1、優(yōu)先順序
在給孩子配置恒安標準筑夢未來大學教育金年金保險前,建議家長優(yōu)先考慮給家庭成員購買保障型產(chǎn)品,比如重疾險、醫(yī)療險、意外險等,在家庭基礎保障做好、做充足后再考慮給孩子選購教育金。
2、保費支出
恒安標準筑夢未來大學教育金年金保險是針對少兒推出的一款保險產(chǎn)品,設定保費門檻為:躉交5萬元,期交1萬。該類教育年金保險投保年齡低,但是期交方式繳費是持續(xù)周期的,且產(chǎn)品有別于普通消費型保險產(chǎn)品,保費支出一般在萬元不等,因此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建議家長朋友投保前做好保費規(guī)劃,確保不會影響家庭基本生活,且保費支出占比一般不建議不超過家庭總收入的5%-10%(保費支出的比例不是一成不變的,還應該根據(jù)各個家庭的具體情況分別對待),不過這需要結(jié)合經(jīng)濟基礎以及未來受教育的水平高低等因素決定,因此要合理布局,確保孩子未來絢麗多彩。
關于恒安標準筑夢未來大學教育金年金保險保障是怎樣的,上文已經(jīng)給出了相關介紹,這款產(chǎn)品可以助力孩子未來教育無憂,如有需求,可以在完善基礎保障的前提下,根據(jù)實際情況為孩子進行規(guī)劃,倘若經(jīng)濟預算有限,建議慎重考慮,以免造成過重的經(jīng)濟負擔。
注:
一、因下列任一情形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或者永久完全殘疾,保司不承擔保險責任:
1)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故意造成疾病;
2)被保險人故意自傷、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強制措施;
3)被保險人主動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險人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 2 年內(nèi)自殺,以及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有復效情形的,被保險人在每次合同復效之日起 2 年內(nèi)自殺,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5)被保險人酒后駕駛、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
6)戰(zhàn)爭、軍事沖突、暴亂或武裝叛亂;
7)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被保險人因上述任一情形導致身故或者永久完全殘疾的,合同終止。保司退還合同終止時的現(xiàn)金價值。
二、猶豫期15天,猶豫期過后解除保險合同會有一定損失。以上產(chǎn)品解讀僅供參考,具體保障、除外責任、猶豫期內(nèi)外退保等均以保險條款及保險合同為準。
三、此款保險產(chǎn)品的承保公司為恒安標準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慧擇保險經(jīng)紀有限公司提供保險銷售服務。